一、台指選擇權介紹
「最近融資買進的股票,受疫情影響價格一直往下走,我想避險可是沒有太多資金無法交易期貨,台灣期貨市場還有什麽工具可以讓我運用?」,「有沒有看對方向可以賺錢,看錯方向損失有限的契約?」,「我判斷台股一段時間內會盤整,有沒有只要股市盤整我就可以獲利的商品?」,上述的問題,答案是肯定的,台灣期貨交易所(以下簡稱期交所)上市的各類選擇權契約就可以滿足您的需求。

選擇權是什麼呢?假設疫情來襲,超市判斷目前市價每瓶100元的乾洗手噴劑會漲價一倍,可是目前廠商都沒庫存,預計要30天後才會有貨,超市擔心30天後進貨成本漲一倍,所以向廠商洽談希望用每瓶10元購買『30天後以每瓶100元購買」的權利,廠商判斷30天後供應量應該可以滿足市場需求,不認為價格會上漲因此同意收取每瓶10元權利金,並簽定30天到期後以每瓶100元賣給超市的契約,30天後乾洗手噴劑果然漲到每瓶200元,但廠商依約仍以每瓶100元賣給超市,超市則以每瓶110元進貨成本(權利金10元加上價金100元)取得乾洗手噴劑,超市如願降低進貨成本增加利潤,但廠商卻因為判斷錯誤每瓶少賺了90元。

另一例子,大明與小黃都以股票投資為理財工具,大明擁有一股成本50元的股票,但判斷未來30天,股價可能會上下盤整,小黃也有一股50元成本的股票,但小黃卻判斷未來30天可能會下跌,願意用一股10元的代價來購買「30天後以一股50元賣出」的權利;而大明判斷30天内價格不會持績以願意賣出「30天後以一股50元賣出」的權利,30天到其情不如小黃的預期,股價收盤在50元,小黃考量除了先前付給無法回收之外,還要另外支付其他手續費等作業成本,因此決約,小黃損失10元,而大明判斷正確使每股資金成本降低10元。

以上例子中的廠商、超市、大明及小黃所使用的交易工具就叫選擇權,選擇權是一種權利契約,買方有權利但沒有義務,相反的賣方有義務但沒有權利。在未來的特定日期或之前,以特定的價格購買或出售一定數量的標的物,買方付出權利金,賣方收取權利金,為保證賣方可以履行義務,交易所對賣方另訂有保證金的要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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